最新公告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辦理「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訊息
一、轉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辦理「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訊息
二、113學年度重要試務異動如下:
(一)增設南部(一)考區-國立臺南大學;原南部考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改為南部(二)考區。
(二)報考腦性麻痺類別考生新增持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可憑ICD診斷欄位內代碼(G80、G80.0、G80.1、G80.2、G80.3、G80.4、G80.8、G80.9)確認報考資格。
(三)住宿費及交通費補助增加「查看試場當日」。另針對離島地區考生,增加應試結束當日住宿及隔日返程交通納入補助。
三、旨揭招生訊息公告:
(一)甄試網址: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home
(二)簡章發售:112年11月9日起至112年12月12日止。(112年10月30日網站公告簡章電子檔)
(三)網路報名:112年11月29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12月12日晚間11時59分止(團體報名:112年11月29日起至12月12日。個人報名:112年12月6日起至12日12日止)。
(四)學科考試日期:113年3月22日至113年3月24日。
(五)術科考試日期:113年3月25日。
(六)網路選填志願日期:113年5月31日上午9時起至113年6月6日下午5時止。
四、各類甄試對象必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並符合下列兩項其中任一規定者,始得報名:
(一)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報考本甄試資格。
(二)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所載有效期限及重新鑑定日期皆為空白者,視為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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