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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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3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註冊組 2024-09-25

一、新竹市113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核原則、申請表及原始名冊表各1份,申請期間自113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三、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四、本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亦可至新竹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c.edu.tw/)。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及審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