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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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註冊組 2025-02-12

一、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二、旨揭辦法摘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申請期限:114年2月10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四)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但補助、捐贈者或受獎助、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不公開之。…」,受災戶未以書面表示反對公開,該會應依規定於網站上公開其姓名及補助金額。

三、符合上述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者,請依辦法第5點申請方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寄交該會申請(免備文)。

四、相關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