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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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

註冊組 2025-03-07

一、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表件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三、獎勵額度: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四、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4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114年4月15日前函送本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