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

桃園市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註冊組 2025-03-07

一、114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暨申 請表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3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 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 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 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4年3月31日)。

(二)113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桃園市 114 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