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申請辦法如附件
二、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申請期限: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10月1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