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8年3月5日移署移字第1080032825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報名期間暫訂自108年3月18日(星期一)至108年4月12日(星期五)止。
四、相關資料如附件、符合資格者請向註冊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