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自109年9月10日起至
109年10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關辦法如附件或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rel.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