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內政部移民署「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主旨:「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 畫」將於111年2月14日至同年3月14日受理報名,請惠予協助周知所屬各級學校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1年1月27日移署移字第1110017307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該署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110)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報名期間: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4日(星期一)止。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110 學年度新住民與其子女培力及獎助(勵)學金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