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111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
依據新竹市政府來函
主旨:檢送111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書與注意事項)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10116930號函辦理。
二、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項目各校初審推薦名額,請依據各校原住民學生數之5%為計算基準,例:20位以下學校可推薦1位,20~30 位可推薦2位。
(二)初審資格之認定除計畫規定之學業標準, 若有特殊境遇及弱勢學生須鼓勵,請加註說明於學校申請合格名冊,請送件學校協助確實審查申請資格符合情況。
(三)申請資料應備齊:
1、學校申請合格名冊。
2、學生申請書。
3、學生身分證明文件(請核「學校承辦人職章」、「與正本相符章」)。
4、學生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
三、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項目計有個人單項才藝、團體賽特殊才藝,資格詳情請查閱要點。
(二)申請資料應備齊:
1、學生申請書。
2、學生身分證明文件(請核:學校承辦人職章、與正本相符章)。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
四、請欲申請旨案獎學金之學校依規填妥申請表件,於今(112)年3月3日(五)下班前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朱小姐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