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竹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之「均衡發展均衡學習」積分納入科技領域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8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03717166號函及111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案自110學年度入學之國一新生始適用。
三、均衡學習分項目積分換算方式如下:
(一)以健體、藝術、綜合及科技四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換算,4領域皆符合為15分。
(二)以健體、藝術、綜合及科技四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換算,3領域符合為12分。
(三)以健體、藝術、綜合及科技四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換算,僅2領域符合為8分。
(四)以健體、藝術、綜合及科技四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換算,僅1領域符合為4分。
竹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之「均衡發展均衡學習」積分納入科技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