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7月20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110026723號函與「111年運動i臺灣2.0計畫」辦理。
二、請轉知所屬辦理活動時應以參與民眾安全為優先,備妥安全措施及配置救生人員,隨時關注相關天候變化及山區降雨之影響,並視活動性質研擬氣候應變計畫以為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