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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乙份(如附件)

人事室 2023-02-09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及11條規定、施行細則第5及6條規定、111年度本市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報告案決議、及本市112年度推展家庭教育核定計畫辦理。

二、今年度本項課程依照教育部規畫C模組設計規劃,詳如下列所示:

(一)適用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

(二)完成期程:預計112年2月至11月完成。

(三)課程時數:線上數位課程計有21小時,此類人員需進修4小時,包含必修-實體2小時(由種子教師參訓後回校宣導),選修-線上數位至少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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