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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高職繁星推薦辦法

教務處 2018-03-13

新竹市光復中學『107 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推薦作業實施計畫 106 年 12 月 21 日第一次委員會會議通過 壹、依據:107 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招生簡章彙編辦理。 貳、目的:為辦理本校 107 學年度高職繁星計畫推薦作業,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參、組織及分工: 一、推薦委員會組織: (一)本校設立「高職繁星計畫推薦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 由校長擔任,負責統籌督導本校高職繁星計畫推薦作業;下設執行祕書一名,由教 務主任兼任,負責會議之召集與推薦作業之執行。 (二)委員會委員包括: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教學組長、 註冊組長、訓育組長、資料組長、實習組長、各專門學程主任及科主任組成。 (三)委員中若有三等親以內之親屬參加本次高職繁星計畫甄選者,應謹守迴避原則。 二、推薦委員會下置二組作業單位。 組 別 作 業 內 容 承 辦 人 輔導組 提供參加繁星計畫各校學系介紹、辦理校內推薦說 明會,輔導學生如何選填校系。 輔導處主辦 教務處、高三導師協辦 試務組 提供相關成績報表,辦理正式報名,公佈錄取名單。 註冊組、各專門學程主 任及科主任 肆、推薦報名資格: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106 學年度日間部應屆畢業生,高一至高三全程就讀本校之職業類科或綜合高中專門學 程等班級之同學。 二、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學生,高二至高三全程就讀原專門學程,且修得 25 個(含)專門 學分以上者。 三、五學期智育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且無大過以上處份者。 四、符合 107 學年度各校高職繁星計畫招生簡章中各校系所訂推薦條件者。 伍、成績處理: 一、準備階段: (一)由委員會依當年度國立招生校系總名額比例訂定各科/學程推薦名額與第一階段入 選倍率。 (二)按簡章規定凡智育總成績達各科/學程前30%之學生,得提出申請參加107學年度高 職繁星計畫。 (三)申請學生得於此時提出「校內高職繁星計劃積分表」及比序六與七之彙整表,參加 校內甄選。 二、提報階段: (一)由各科依當年度比序順序提報核定倍率之推薦名單,進入委員會審查,甄選出各科/ 學程推薦名單。 (二)比序順序:按簡章辦法由比序1至比序7依序為之。 (三)比序結果皆相同時,得依推薦委員會討論後提出勝出名單。 (四)推薦名單排序得依前兩項之成績排訂定之。 陸、申請手續: 一、請依校定時間,向各科主任提出申請。 二、請依校定時間,提供「校內高職繁星計劃積分表」及比序六與七之彙整表。 - 2 - 柒、作業說明 一、原則: 本推甄業務由輔導處舉辦說明會及輔導學生選填校系,教務處提供學生相關成績報表;輔 導處及教務處合作辦理登記及報名事宜,請相關處室及老師協辦。 二、推薦準則: (一) 被推薦者必須符合本案招生簡章上所列高中推薦條件。 (二) 優先推薦高中在校成績百分比較優及具有全民英檢証照或相關類科乙級証照之學 生。 三、作業方式: (一) 由試務組提報各學程總成績前 30%之學生相關比序成績。 (二) 請各學程依當年度各科推薦名額及方式推薦最優者參加繁星計畫。 捌、本繁星計畫推薦作業實施計畫經推薦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玖、校內推薦工作時程表 NO 辦理時程 預 定 進 度 承辦單位 1 106.12.01(四) 下載 107 學年度繁星計畫簡章,分送各科、學程 註冊組 2 106.12.21(四) 召開第一次委員會會議,明定校內推薦辦法 註冊組 3 107.02.23(五) 篩選各科、學程前 30﹪名單會各科主任 註冊組 4 107.02.27(二) 各科、學程提報甄選名單 各科主任 5 107.03.01(四) 申請學生說明會 註冊組 輔導組 6 107.03.05(一) 提報校內第一階段資料 (積分表、比序 6 及 7 彙整表) 註冊組 7 107.03.08(四) 招開第二次委員會會議 註冊組 8 107.03.09(五) 公告推薦名單 註冊組 107.03.15(四) 網路報名說明會(第四節) 註冊組 9 107.03.16(五) 考生網路報名與郵寄指定資料 註冊組 10 107.04.20(五) 網路登記志願序 註冊組 資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