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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私立光復高中113學年度第二十屆〈懷璞文學獎〉徵文辦法

圖書館 2024-12-11

新竹市私立光復高中113學年度第二十屆〈懷璞文學獎〉徵文辦法

 

壹、依    據:本校〈懷璞文學獎〉徵文辦法辦理。

貳、宗    旨:提倡校園文藝風氣,提升學生寫作能力,獎勵創作人才,進而豐富校刊內容。

參、主辦單位:學務處

肆、承辦單位:圖書館

伍、協辦單位:職科國文科教學研究會、完全中學部國文科教學研究會

陸、徵稿對象:本校日夜校全體學生

柒、競賽與徵選類別:主題不限,題目自訂。

項次

種類

內容形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數名

1

新詩

20~40行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500元

2

散文

1000~3000字

2,500元

1,500元

1,000元

500元

3

短篇小說

3000~4000字以內

3,500元

2,500元

1,500元

1,000元

4

極短篇

小說

1000字以內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500元

5

圖畫及

攝影類

創作主題與媒材不拘

  1. 第5項不列入競賽。
  2. 曾參賽獲獎作品亦可投稿,如: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之新竹市初賽及全國決賽得獎作品等。
  3. 入選作品每幅給予稿費400元。

◎註:作品若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獎額得以從缺。

捌、投稿方式:

    一、請填寫報名表乙份(如附件),報名表可至本校圖書館網頁下載或至圖書館櫃檯索取。所有投稿稿件均不得在作品中註明作者之班級、姓名或其他註記

    二、投稿作品請以A4紙張,新細明體12級字,直式橫書電腦列印三份,連同報名表乙份,圖畫及攝影類只需填寫報名表,所有稿件請交至圖書館

三、收件時間:114年 1月 17日(星期五)截止

玖、注意事項:

一、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以一篇為限。

二、來稿如影印模糊致辨識困難,或內容違反善良風俗者,恕不列入評分。

三、小說、散文類之字數或新詩之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四、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者追回獎金、獎狀並取消得獎資格:

(一)抄襲他人作品及模仿之行為,或冒名頂替參賽者;其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行負責。

(二)曾在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或一稿數投之作品。

五、得獎作品均刊登於《光復青年》校刊上,得獎者另須提供作品電子檔

六、作品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拾、評選辦法:由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擔任評審工作。

拾壹、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第二十屆〈懷璞文學獎〉及校刊徵稿報名表

報名組別

□散文組 □新詩組 □小說組 □極短篇組 □圖畫及攝影類

作品名稱

 

作品字數

(新詩請註明行數)

 

作者姓名

 

聯絡

電話

(家中)

(手機)

班級

 

座號

 

E-mail

 

圖畫類

獲獎紀錄

 

本報名表之個人資料,同意為本比賽訊息聯絡及審核之用,不作它用,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使用本個人資料。投稿截止日期:114年 1月 17日(星期五)

□已閱讀   學生簽名:                       

           指導老師簽名:                             

 

113學年度第二十屆〈懷璞文學獎〉徵文辦法(班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