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114年2月17日竹家字第1140000211號函辦理。
二、本府於114年2月18日以府教社字第1140035832號函(諒達)會議名稱及核發時數誤植,特此修正,餘請依前函辦理。
三、若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承辦人王亭之,電話:03-5325885分機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