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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強化校園反毒專輔增能2.0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主旨:檢送本署110年「強化校園反毒專輔增能2.0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9年12月31日以院臺法字第1090202107號函核定修正「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110-113)」第4-2-2行動方案辦理。
二、旨案研習日期、地點如下:
(一)日期:110年11月1日(星期一)、11月2日(星期二)、11月3日(星期三)。
(二)地點:劍湖山渡假大飯店(雲林縣古坑鄉永光村大湖口67之8號)。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研習對象:
1、國教署及各地方政府負責轄管學校輔導業務之承辦人。
2、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
3、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教師或主任為主(各校1員為限)。
(二)錄取條件:
1、鼓勵重點學校輔導教師踴躍報名,本署得優先錄取。
2、以未曾參加107、108年「反毒‧愛很大」工作坊與109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知能-輔導教師跨專業網絡資源認識與合作」研習之學員得優先錄取。
3、以各縣市研習訓額規劃數為原則分配,如報名人數未達規劃員額,其差額數則依報名順序遞補入冊。
(三)報名方式:請報名人員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3080008,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網址:https://www3.inservice.edu.tw/)。完成報名者待接獲錄取電子信件並進行回覆確認後,始配合報到通知準時參與研習,未獲錄取者不另予通知。
四、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年度專業進修研習時數21小時。
五、參加人員請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派代,並由各校依規定核發差旅費。
六、因資源有限,研習期間切勿遲到早退。如無法全程完成三天課程者建請勿報名;經錄取而臨時取消者請務必於研習前告知,俾利候補作業;無故缺席者將列入爾後相關研習之管制依據。
七、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之疫情,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於研習活動日需確實落實酒精手部消毒及體溫量測,並請參加人員自備口罩及個人所需防護用品。
(二)研習活動報到日,參與學員確實繳交「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自主健康說明書」(如附件),並能夠確認參與人員之防疫相關資訊及聯絡方式;倘參與人員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身體不適者或為疾管署「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人員,不得參加。
(三)本研習採固定座位、全程需佩戴口罩、課程禁止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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