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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
考試簡章 2021-11-16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暨應屆畢業生團報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本簡章業經110年11月1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1100146645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學年度試務重要異動如下,請特教業務承辦人向考生宣達:
(一)考試科目配合108課綱異動,考試科目及考科範圍已公告於本甄試網站。
(二)一般答案卷自「A3」變更為「B4」。
(三)試題本自「單面印刷」變更為「雙面印刷」。
三、甄試報名日期為110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止,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學校團體報名,並以貴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如:特教組組長)作為聯繫窗口;若貴校有進修部並請轉知。報名操作說明及相關提醒請詳閱附件。
四、持鑑輔會證明者,提醒如下:
(一)「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二)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不得再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報考。
(三)高中職就學期間,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已繳回鑑輔會證明),不得再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
五、隨函檢附甄試簡章2本(進修部1本)(另寄)供各校特教承辦老師參考使用,簡章內容若有缺頁或遺漏,請上網下載列印正確頁面或與本會聯繫。
六、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
(一)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